安全標準化
發布時間:
2018-08-27
關于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診斷報告
一、診斷目的
通過對企業安全標準化開展工作情況進行診斷,找出企業安全標準化開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項,確定適合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具體要素,并提出診斷問題、隱患和建議,以提升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。
二、診斷范圍
衡陽市建衡實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條件及安全管理現狀。
三、診斷準則
《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》
四、企業基本情況
衡陽市建衡實業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建衡公司)位于衡陽市石鼓區松木工業園上倪路8號,法人代表為胡宏堅。
建衡公司是由原衡陽市建衡化工廠改制重組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,始建于1981年,法人代表為胡宏堅,注冊資本1000萬元。公司座落于衡陽市石鼓區松木化工工業園區內,占地面積約9.064公頃,現在員工138人(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26人),其中工程技術人員11人,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人。公司目前主要從事食品添加劑(硫酸鋁、明礬等)和試劑硫酸的生產。公司主導產品硫酸鋁已有48年的生產歷史,“荷花牌”精制硫酸鋁1987年被評為化工部優質產品,1995年被省衛生站防疫站、省凈水劑協會評為優質產品;新開發的銨明礬、鉀明礬具有高白度、低水份、結構緊密的優良品質,受到廣大用戶的青睞。
公司硫酸2012年10月獲得乙炔安全生產許可證。
公司生產規模為:硫酸鋁生產能力為8萬t/年;明礬生產能力3萬t/年;試劑硫酸2萬t/年。其中試劑硫酸屬于危險化學品,公司于2013年1月11日獲得試劑硫酸安全生產許可證。
五、存在如下問題:
1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等信息資料收集不全。
2、未制定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方案;無主要負責人組織和參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記錄;無安全文化建設計劃。
3、無任何安全會議記錄或紀要和安全生產工作匯報資料。
4、不能自主開展風險評價,風險評價不全面,沒有風險評價程序文件及記錄,未制定風險評價準則,未建立作業活動清單,風險控制無法落實。
5、危險作業(如動火作業、受限空間作業)缺乏作業證、作業票管理,作業證制度管理不規范,危險作業中應采取什么防范措施、審批程序、作業監護等不明確。
6、責任人和責任落實不到位。制定的安全生產計劃缺少針對性和可操作性;安全責任制、責任書中所提出對人員、部門的定期考核、獎懲未能有效開展,無法體現安全職責是否落實。
7、事故管理存在漏洞。對小事故不重視,無事故管理檔案,未按“四不放過”要求進行事故管理,舉一反三,教育職工。
8、安全教育培訓臺賬、記錄缺失。無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檔案、安全活動計劃和安全活動記錄。
9、安全規章制度、安全操作規程不規范。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,已有的制度中不少內容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等的要求存在差距,與企業的實際情況有脫節,可操作性不強;規程中要求的安全技術知識、工作條件,特別是工作程序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和應急處理程序編寫不全。
10、安全檢查開展不到位。未制定安全檢查計劃;公司制定的各類安全檢查表操作性、針對性不強,部分標準要求的檢查項目未開展;對于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是否得到有效整改缺乏驗收確認。
11、未進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管理,無職業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、職業衛生檔案和作業人員健康監護檔案及相關職業衛生防護設施、防護用品臺賬。
12、危險化學品管理不到位。未建設危險化學品檔案,無危險化學品“一書一簽”檔案。
13、無應急救援預案培訓、演練記錄,無應急救援預案演練評價報告。
六、存在如下缺陷:
1、安全生產方針、安全生產目標和總經理安全承諾未進行公示。
2、生產現場未按要求配齊應急救援設施(指過濾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、氧氣呼吸器、空氣呼吸器、備用藥箱等應急救援器材、裝備),未設置防護急救器具專柜。
3、部分崗位無崗位操作規程。
4、部分場所滅火器材配置不全,已有的滅火器材未放置在醒目位置處。
5、部分安全警示標志因脫色而不醒目,廠區內未設置限速、限高、禁行等標志;生產、儲存場所未設置任何危險物料(如硫酸等危險化學品)告知牌。
6、廠區內未設置風向標。
7、生產現場電線敷設混亂。
8、作業現場跑、冒、滴、漏嚴重。